宁波:构建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19-11-25 08:10

【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地方系列文章之三十三】

自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讲话以来,宁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各项工作部署,聚焦中小企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宁波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关于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系列金融政策,从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重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投资基金引导撬动、保险创新先行先试等方面着手,全力打造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引金融活水助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茁壮成长。

一、融汇聚力,中小企业普惠金融提速发展

2015年宁波在全国率先试点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随后出台《关于建设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6〕30号),建设统一的中小微企业信用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服务下沉和产品创新、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健全融资引导和监管差异化机制等,大力提升中小企业普惠金融针对性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发放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努力实现“双增”目标。2019年全市银行业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近163亿元。

二是制定小微企业差异化监管政策。落实差异化考核挂钩、市场准入挂钩、现场检查挂钩、监管评级挂钩“四个挂钩”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贷款设置专项考核要求、制定授信尽职免责办法等。截至2019年5月末,宁波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429.18亿元,贷款企业23.35万户。

三是推进普惠金融机构建设。鼓励支持小微民营服务专营网点设立,增设各类机具,创新夜市银行、流动服务车等,建成并上线运行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目前,宁波市辖内大型银行均已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全市已成立小微专营支行50余家,社区支行140余家,科技专营支行8家。

四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广专利权、商标权、排污权等无形资产抵质押贷款以及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四类“轻型”抵质押贷款余额已突破1800亿元。搭建“线上银税互动”平台,“税易贷”“云税贷”等特色银税合作产品已累计帮助近16万户企业获得授信超过千亿元。

二、多元对接,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出台《关于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推进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加快发展的意见》(甬政发〔2018〕6号),支持企业开展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推动优质中小企业多渠道挂牌上市。

一是推动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9月,宁波境内外上市公司共93家,新三板挂牌企业118家。特别自科创板实行试点注册制以来,出台《关于科技金融助推企业科创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宁波容百新能源成为首批科创板上市企业之一,长阳科技科创板上市申请获通过。

二是发展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作为区域性四板市场,全国首创“三大基本板+六大特色板”特色挂牌孵化体系,着力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中小企业创业服务的生态圈,截至9月底累计挂牌企业超过1900家,帮助10%的挂牌企业获得各类融资近55亿元。

三是推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试点。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民营企业发债,通过央企增信、地方担保提振投资者信心,已建立动态管理发债需求清单,发行民企债券融资计划试点债券3单,总金额共计14亿元。

三、增信分险,重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出台《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十三五”期间宁波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进行顶层设计,并连续出台了5个配套文件,构建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基础、其他融资担保机构为补充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增信。

一是充分发挥市再担保公司作用。组建全省唯一一家市级再担保有限公司,以市场化方式开展运营,发挥对全市融资担保行业的“增信、分险、规范、引领”作用。截至2019年6月底,市再担保公司已为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18.04亿元再担保服务。

二是完善融资担保业务补偿机制。出台《宁波市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的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助资金,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做大业务规模、做小单户担保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

三是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出台《宁波市融资担保代偿基金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作为市级政府融资担保代偿基金,对工业小微企业单户融资500万元以下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发生的代偿损失,由融资性担保机构、市级政府、金融机构按4:4:2的比例分担。2019年宁波在全国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中首家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25亿元授信及20%风险分担,推动形成国家、市、区县三级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参与的业务联动和风险分担机制。

四、引导撬动,政府投资基金杠杆效应明显

形成“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发展基金”三大政府引导基金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初创企业发展。

一是打造“天使之城”。2012年宁波在全国率先设立政府出资、公司化运作为一体的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对创新型初创企业进行跟进投资,2018年出台《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将基金总规模扩至10亿元,新增阶段参股融资“窗口”,鼓励核心科创团队出资入股。截至2019年9月底,累计投资创新型初创企业超过230家,累计投资金额2.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近30亿元。

二是打造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用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运作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和初创期企业,参股投资超过项目270个,累计投资额超过30亿元。

三是设立市产业发展基金。2015年,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宁波市产业发展基金,随后出台《关于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的意见》,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子基金的方式实行市场化运作,下设工信、电商、海洋、旅游、文化、人力资源、产融创新等多个专项产业子基金,近三年累计投资小微企业超过5500万元。

五、先行先试,保险创新护航企业稳健发展

2016年,宁波获批全国首个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并紧接出台《关于宁波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供给,发挥保险分散风险、经济补偿的独特功能,为中小企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保险综试区落地以来,先后巩固深化和创新推出保险项目超过170个,累计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0万亿元。

一是破解融资难题防范经营风险。全国首创无抵押、无担保的城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简称“小贷险”)和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并在全国推广,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宁波经验”。其中,“小贷险”累计为超过2.5万家次小微企业提供贷款200余亿元,政策性小微企业财产保险累计为3800余家小微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超过12亿元。

二是助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全国首创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商标专用权保险、创客保等,降低中小企业科研、创业风险。其中“专利保险+服务”模式累计为3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风险保障8.97亿元,“创客保”为高新区内600多家小微企业、1900余名创客提供创业失败后的生活补助保障。

三是护航小微企业“走出去”。搭建“小微出口企业统一投保平台”和“小微企业信保融资平台”,创新推出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仅2018年支持中小企业融资超过60亿元,出口信用保险已覆盖超过90%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一般贸易渗透率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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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