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地方系列文章之三十七】
近年来,特别是兵团制定下发《兵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有效改善了兵团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各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兵团中小企业已成为兵团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在“六稳”工作、促进兵团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8年底,兵团规上工业中小企业875户,占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97%;从业人员平均人数9.6万人;产值117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137亿元,占全兵团的60%;实现利润88亿元,应缴增值税26亿元。
一、主要成效和经验做法
(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出台《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兵团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实施方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关于贯彻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促进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二是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提出《兵团贯彻落实国家 <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若干措施》,目前正在征求成员单位意见。三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问题清单及建议清单转发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根据成员单位落实情况,对照问题清单进行梳理整改,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对照建议清单提出兵团采纳意见,引导成员单位积极服务中小企业,主动解决实际困难。四是根据兵团分管领导变动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46号)要求,及时调整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工作机构、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姚新民同志任兵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兵团分管副秘书长、工信局和财政局领导。
(二)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截至目前,兵团6家企业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二是开展兵团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自2015年起,共认定兵团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16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家。三是推动兵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目前已完成枢纽平台与14个师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窗口平台及32个工业园区平台的用户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了整个平台网络的单点登录,共计注册企业五千余家。四是积极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向工信部推荐了兵团“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五是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银河工程等培训工作。2019年共组织100余人参加培训。
(三)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兵团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数据报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继续深化与建行新疆区分行签订的《兵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帮助小微企业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四)促进对外合作。积极促进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交流合作,寻找商机。组织兵团机关相关部门及12个师和27家企业近80人参加第十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为兵团中小企业搭建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进一步推进兵团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加大政策宣贯力度。深入宣传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 “中小微企业日”、全国“双创”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政策解读和宣讲活动,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政策获得感,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二)督促指导各师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相关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三)进一步推进创业创新平台建设。继续做好兵团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并择优推荐国家示范基地和示范平台。
(四)进一步加强创业创新培训和指导,做好创业辅导师、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和创业创新者能力培训。
专题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