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部门系列文章之十】
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进政策传导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强化信贷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发挥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一)构建完善“三档两优”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对考核达标的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要求定向降准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并降低贷款利率。2019年5月15日起对服务县域的农商行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3000亿元,9月16日起实施全面降准和定向降准,定向降准释放长期资金约1000亿元。
(二)发挥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定向调控、精准滴灌的积极作用。增加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将支小再贷款范围扩大至民营银行,扩大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担保品范围,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并执行比中期借贷便利更优惠的利率,具有长期限、低成本的优势,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增加支小再贷款额度2200亿元、再贴现额度4000亿元,创新支小再贷款“先贷后借”模式,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截至2019年9月末,支小再贷款余额26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7亿元;再贴现余额44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5亿元;三次开展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操作,余额8226亿元。
(三)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8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公告,提高LPR市场化程度,并按月对外公布LPR利率水平,推动银行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LPR定价,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目前,1年期和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4.2%和4.85%,分别较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低15个和5个基点。
(四)完善政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在宏观审慎评估(MPA)中增设民营企业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专项考核指标,按季对金融机构开展小微企业、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运用、金融债发行等有机结合,强化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信贷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利用债券市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一)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设立并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但暂时遇到流动性困难的民营企业融资纾困,进一步稳定和促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截至2019年9月末,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支持70家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567亿元。
(二)加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发行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争全年发行规模突破1800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已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1508亿元,比2018年全年发行量多263亿元。
(三)拓宽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渠道。在银行间市场创新推出可计入商业银行一级资本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创设开展央行票据互换(CBS)操作,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信贷投放空间。2019年1月25日,中国银行成功发行首单永续债,完成400亿元上限发行。截至9月末,已发行商业银行永续债4550亿元。
三、提升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
(一)优化金融机构内部激励机制。通过召开信贷结构调整座谈会等方式,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激励,实施内部资金转移优惠价格,从流程、方法、技术等方面入手,加大对民营企业、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力度。如农业银行下达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计划1320亿元,优先满足民营、普惠贷款投放需求。督促金融机构落实细化授信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调动基层信贷人员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积极性。鼓励金融机构简化续贷办理流程,支持正常经营的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
(二)科技赋能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金融机构积极整合内外部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客户获取和风控能力,提高信贷投放效率。截至2019年9月末,全国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98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余额5031亿元,占12.6%,比上年末高3.9个百分点。如,工商银行整合工商、税务、征信、金融交易等行内外多维度数据信息,推出小微客户线上信用贷款“经营快贷”,自2018年5月上线以来,已为近60万户小微客户主动授信超过3000亿元,累计向近11万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贷款余额308亿元。此外,中国银行为外贸小微企业提供海关税费融资在线申请、线上提用服务,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依托大企业客户为供应链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依托大数据信息创新多样化的线上融资产品。
(三)持续推进应收账款融资。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依托应收账款平台,支持供应链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截至2019年9月末,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累计注册中小企业11.5万家,累计促成融资14.0万笔、金额7.3万亿元,分别占平台融资的78.1%、75.1%。
四、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一)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积极稳妥推进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优化账户服务,通过重塑开户流程、推广线上预约、整合开户材料等方式,有效减少柜面等待和办理时间,基本实现企业开户“最多跑一次”。7月22日,人民银行提前五个月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完成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二)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由法定登记机关将动产抵押登记职权委托给征信中心代为履行,依托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登记系统新增“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模块,统一对外提供登记公示和查询服务。北京、上海两市已分别于2019年4月28日、4月30日实现动产担保统一登记。
(三)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采集社保、法院、税务、认证、行政处罚等12类企业替代数据,不断提高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积极推广江苏苏州、浙江台州等征信平台建设典型经验,并通过批设苏州小微企业数字征信实验区、开展长三角征信一体化建设等措施,探索非信贷信息等替代数据的使用和跨省区的共建共享,积极破解企业抵质押品不足、缺少借贷记录这一融资痛点。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搭建区域小微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培育和信用评价,为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与支持。截至2019年9月末,累计为261万户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累计已有55余万户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贷款余额达到11余万亿元。
五、推进部门工作协调联动
(一)发挥政策性担保融资增信功能。推动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合作,合理确定风险分担比例,不断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联合财政部、人社部门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客户提供担保和贴息支持。截至2019年9月末,创业担保贷款余额1381亿元,同比增长32.7%。
(二)开展各种形式、多样化的银企对接活动。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了多项活动,促进银企对接,改善金融服务。如2019年以来,广东省开展“访百万企业 助实体经济”专项行动、浙江省建立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五项机制、河南省实施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组织金融机构主动走访民营、小微企业162.8万户,帮助解决融资5832亿元。
专题主办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承办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