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建议〔2021〕210号

成文日期:2021-06-30

发布日期:2021-07-30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96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14:52 来源:规划司

颜宝铃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深港共建通讯技术产业集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香港在通讯技术领域较强的基础科研能力,有一批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专业。深圳在通讯领域产业化比较完备,有华为、中兴等国际知名的通讯企业。支持深港加强在通讯技术产业领域的合作,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一、关于出台具体指引,鼓励在深的港资制造业就地转型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按照有关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制造业企业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围绕粤港澳大湾区规则机制“软对接”,在税收政策方面推动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实施,2020年共为8979名首批申请人退税26.6亿元;人才流动方面,香港西九龙站实行“一地两检”查验模式,通关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货物流动方面,内地与香港“跨境一锁”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全面实施,口岸清关手续进一步简化;社会保障衔接方面,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政策落地,内地与港澳社会保障衔接有序推进。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集聚集群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创建23家示范基地,涉及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软件和信息服务、工业设计、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其中深圳4家。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通过竞赛方式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围绕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移动终端等方向,培育6家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包括深圳新一代信息通信集群。积极发挥华为、中兴等行业骨干作用,牵引产业链上游元器件产品性能、质量提高,为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发挥积极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履行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加大政策协调力度,为在深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创造良好条件。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配合深圳市,支持鼓励在深的港资制造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大湾区通关便利化、市场一体化。结合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支持深圳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指导大湾区进一步完善培育集群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集群发展生态。

  二、关于加大对企业的研发资助,扶持企业参与深圳通讯技术产业集群建设

  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及创新水平。在持续组织地方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础上,2018年起,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支持实体经济开发区打造创新创业特色载体,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长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目前,全国范围内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6万家(其中广东省1563家,深圳市387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832家(其中广东省106家,深圳市35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专注细分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营收七成以上;创新实力突出,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达7%;发挥“补短板”重要作用明显。面对新冠疫情的冲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表现出较强的抗风险能力。2021年上半年,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在“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这些企业更好发挥示范作用。

  下一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1〕79号),重点培育粤港澳大湾区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等领域的中小企业。通过聚焦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分层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群体,分类促进企业做精做强做大,加快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三、关于鼓励深港合作办学,为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培养优质人才,对香港青年就业提供国民待遇

  代表提出的教育方面的有关建议已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任务目标,教育部将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其中包括打造教育和人才高地。近年来,深港两地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化。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成功办学,并带动多家香港高校到大湾区发展。目前,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正在建设中,香港城市大学(东莞)已选址,香港大学(深圳)、香港理工大学(佛山)和香港公开大学(肇庆)正在筹备。

  下一步,考虑基于深圳市实际情况,从以下几个方向推进合作办学工作:一是丰富合作办学类型与层次,推动深港高校学分互认、实施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等,推动深港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共同促进产教融合;二是支持深港高校合作在香港办学,采取“双校区”模式,推动两地师生双向流动;三是坚持以基础叠加、优势互补、合理布局的思路,支持香港高校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合作办学。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010-68205379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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