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建议〔2021〕92号

成文日期:2021-06-24

发布日期:2021-07-30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860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15:11 来源:规划司

河北代表团: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优化稳定产业链供应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京津冀三地产业协同发展,支持在京津冀地区聚焦生物医药等细分优势领域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有利于实现产业优势互补和分工协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进程。

  我部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牢牢抓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一“牛鼻子”,全力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统筹推进产业升级转移各项任务。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规划政策引导。编制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升级转移规划(2015-2020年)》,明确三地产业发展定位,支持河北建设华北现代制造业基地,对重点产业领域发展方向和布局进行引导。指导三地制定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与三地政府共同印发《京津冀产业转移指南》,明确了59个主要承接载体及优先承接方向、44个特色产业基地,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二是促进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围绕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大数据等领域支持京津冀创建41家(其中河北21家)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成为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和区域合作的重要载体。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启动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支持京津冀聚焦细分优势领域开展集群培育,指导三地聚焦生物医药领域开展跨区域联合培育集群探索。三是支持重点产业合作园区、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北京·沧州渤海新区生物医药园、石家庄高端生物产业基地等合作园区建设,有效推动了三地生物医药产业合作。深入北京、天津等地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物料、运输、人员等实际困难,支持新冠病毒疫苗产能建设。通过相关资金渠道,支持京津冀地区部分重点企业易短缺小品种药品项目,支持相关企业开展国家集中采购口服制剂品种超大规模智能连续制造生产线项目、面向医药产业的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四五”期间,我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以及产业升级转移等各项任务。一是加强规划引导。指导三地高水平编制“十四五”京津冀产业协同发展规划,将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京津冀“十四五”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在编制医药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京津冀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鼓励三地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二是推进产业集群培育。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开展新一轮集群竞赛,继续把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列为重点支持方向,支持指导京津冀探索跨区域协同培育集群模式,积极参与集群竞赛,共同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结合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展质量评价等工作,支持京津冀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资源富集优势,聚焦细分优势领域,推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的全面提升。三是促进产业对接合作。加大产业转移引导力度,研究制定推动产业转移的指导性文件,继续搭建产业转移合作对接平台,进一步巩固京津冀产业转移各项成果。引导生物医药领域重点企业在京津冀开展投资,设立研发、生产基地。指导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进一步挖潜,及时解决企业增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保障工作。继续部署一批医药领域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京津冀地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平台申报。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  010-68205143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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