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工信提案〔2021〕24号

成文日期:2021-07-29

发布日期:2021-08-25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3291号(医疗体育类2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25 17:07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陈海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国高端化妆品发展,打造世界级品牌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商务部、药监局、知识产权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居民对化妆品需求不断增长,我国化妆品产业持续快速发展。2020年,我国化妆品规模以上生产企业658家,主要集中在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区域,完成营业收入1260.9亿元。化妆品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产业集中度不高、质量参差不齐、地区发展不平衡、高端品牌缺乏等问题。我部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化妆品产业发展,从加快产业集群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质量标准工作,修订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工作等方面,推动我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产业集群建设

2014年,我部启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化妆品产业集群建设。上海市将“东方美谷”作为大健康产业的核心承载区开展先行先试,立足上海,联动长三角以及珠三角区域,打造国内乃至亚洲规模最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美丽健康特色产业集群。浙江省以特色小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化妆品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以杭州、湖州为核心的护肤类化妆品生产基地以及依托义乌国际商贸城以金华地区为中心的彩妆类产品出口产业基地。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发展现代轻工纺织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化妆品行业集聚优势快速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新的区域化妆品产业集群建设,完善和升级现有化妆品产业集群,同时注意区域发展差异化,避免盲目追求“大而全”和重复建设,将结合部分地区实际情况和特色,建设“小而专”“专而精”的细分产业集群。我部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我部加快在化妆品领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构建化妆品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化妆品行业科技创新水平整体提升。2021年,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过制定系统的高质量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化妆品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扶持产业创新发展。教育部持续鼓励和支持化妆品领域人才培养,优化化妆品专业设置,培养储备一批复合型、高水平人才,为化妆品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新主体关于加快专利审查的要求,拓展优先审查适用范围,对于通过预审的专利申请,由专利审查部门进行快速审查。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深化产融合作,积极引导相关基金给予支持,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化妆品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帮助企业解决创新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大力支持从事化妆品原料研发的创新型企业发展;建立高效的转化机制,促进化妆品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以及先进技术在行业中的推广应用。

三、加强质量标准工作

我部通过以“质量标杆”活动形式在重点行业广泛推广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指导化妆品行业开展质量对比、质量诊断等活动,引导化妆品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推动国产原料和产品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质量保障。目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化妆品分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化妆品标准共184项,其中国家标准126项,行业标准58项,为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化妆品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标准实施;积极推动化妆品及原料的安全评价、功效评价和品牌评价等标准;推动化妆品行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提高化妆品行业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四、修订出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药监局修订出台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27号),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一是明确新原料实施分类管理,大幅提升新原料的准入速度;二是明确“鼓励和支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结合我国传统优势项目和特色植物资源研究开发化妆品”,药监局组织相关技术机构起草了植物原料、生物来源原料等技术指导原则;三是明确国产化妆品和进口化妆品的产品配方、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等注册、备案资料方面的要求应保持一致。四是明确要求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前,注册人、备案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并在注册、备案时提交安全评估资料;五是明确化妆品功效宣称规定。

下一步,药监局将依据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化妆品产业发展,促进化妆品行业创新,提升新原料的准入速度,鼓励化妆品原料创新研发及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开展相关新原料研发及生产,规范企业化妆品功效宣称的评价工作,切实保障化妆品安全。

五、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工作

我部自2011年启动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工作,印发《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系统提升品牌培育能力。从品牌树立、品牌评价、品牌维护等方面,加强中高端产品品牌建设。商务部对于培育民族品牌,扶持国货精品高度重视,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作,鼓励国产化妆品在步行街、购物中心、商超开设专柜;积极组织自主品牌推广,利用进博会、广交会、消博会等大型展会,为国产高端化妆品搭建展示展销平台。浙江省大力推动浙江名牌产品培育和“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推进重点企业品牌国际化进程,支持化妆品企业增加中高端化妆品供给。

下一步,我部将创新工作领域,统筹规划工业品牌布局,深入推进企业品牌培育、品牌专业人才培养、“三品”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提升我国工业品牌整体的品牌培育能力,加快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推动工业品牌从规模品牌向中高端品牌迈进;借助政府有关部门的宣传平台和国家级媒体平台,加强自主品牌、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的宣传报道;结合化妆品行业发展实际,配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化妆品进口关税适时作出调整,努力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商务部将根据国产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向百货商店积极推介国产高端化妆品品牌,支持国产高端化妆品进驻百货商店。

感谢您对化妆品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010-66016906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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