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制造产品认定申请受理结果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6-11 11:17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根据《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10〕303号)、《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节〔2010〕19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4〕825号),经审查,现就再制造产品认定申报材料受理结果和有关要求通报如下:

  一、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认定受理要求,予以受理。

  二、请上述企业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要求,积极配合认定单位开展文件审查、现场评审等工作。具体认定工作由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承担。

  三、其他申报单位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请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产品认证有限公司衔接。

  联系人:蒋洁 电话:010-68718959  

  传真:010-68437171  邮件:jj@cqm.com.cn

  附件: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2015年6月10日        





  
附件



    予以受理企业名单

  北京南车时代机车车辆机械有限公司
  河北新四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佳能大连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环球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富士施乐爱科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大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特种电机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迈劲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文登奥文电机有限公司
  开封盛达电机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豫通电机股份公司
  荆州裕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荆州市紫荆龙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广西绿地球电机有限公司
  成都东方实业(集团)邛崃电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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