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大力推进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
2015年,我局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中央、部、省关于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加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梳理涉及电信经营业务、码号资源行政审批,及时清理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及标准、年检要求、审批机关责任处室、受理地点及时间、咨询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并及时在局网站予以公布,便于申请人查阅。
(二)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局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江西通信科技》杂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的积极作用,结合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覆盖面的扩大。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公众提供信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申请。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对经审核认定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
(三)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效率。
继续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复杂疑难申请的研究会商,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热点、重点领域、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四)强化保密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做好局网站安全自查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检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发布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加强信息分类,细化公开内容,加强对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知晓的信息的公开力度,2015年更新信息80条,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其他信息的公开。与省工商局共同签订《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备忘录》,就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达成信息公开、共享协议,在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300余条。
(二)在局网站、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在局网站、省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余条。通过12300申诉热线,答复电信用户申诉、咨询4532条。
(三)利用期刊杂志、电视广播进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出版发行《江西通信科技》杂志4期,向社会发布通信管理相关信息,扩大了通信管理局在地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同时,积极向《人民邮电报》、《江西日报》、《风范》、《当代江西》、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省内网站投稿。组织参加江西省广播电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围绕“整治电信行业不明扣费”主题,现场处理咨询和申诉共9件。参加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关于电话用户实名制的专访及在中国江西网与网民开展了关于国家网络安全知识的在线交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3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以及部、省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总量偏少;二是从事信息工作人员均是兼职,难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针对上述问题,从以下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针对此次发现的问题,结合通信监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考核、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是进一步建立考核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的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尤其要注意围绕部、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通信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和相关重要信息的发布,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推动通信行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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