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30 09:0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1月1日起2015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条例》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20154月至8月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通过认真梳理网站基本信息、明确网站组织管理、及时检查整改存在问题、如实填写普查评分表等环节,圆满完成本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同时,积极与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自治区编办沟通协调,顺利通过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注册认证,获得党政机关网站《标识证书》。
 

201510月按照自治区政务网站评估体系要求,完成我局官方网站自评工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强化手段管理,确保公开渠道安全可靠。2015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度全区政务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局门户网站的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保障网站安全。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坚持每日读网,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情;每季度定期进行网站信息和数据的备份;在已有防病毒软件的基础上,为网站安装了防攻击、防篡改软件。
 

(三)突出重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2015年度我局采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业信息;针对“黑卡”专项治理、手机实名制、网络电话管理等行业问题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及时进行宣传解释,更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64条,广播电台发布信息10篇,报刊杂志发布信息41篇、署名文章2篇,涵盖了行业发展、工作动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其它应予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项,“同意部分公开”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丰富,网站建设还需完善,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 ,我局将继续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建设与管理,发挥好官方网站的服务和宣传作用。三是充分利用好政务服务大厅的窗口作用,切实方便群众,使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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