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5年,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工作部署,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突出位置,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局公开办统一组织、各处室分别落实,谁产生谁发布、谁主办谁更新的工作原则。二是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发布行为。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处理程序,认真处理、及时回复每一份申请。四是进一步加强管局网站建设,突出服务特色,强调便民为民,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编入信息100条。其中,机构职能6条;服务监督2条,电信资费41条;通信建设3条;网络备案3条,电信市场13条;行业发展18条;业务资源2条,其他信息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3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1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44项,申请内容不明确13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山东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事由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完善制度,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在公开的形式、时效上与公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工作:
一是加强载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尽可能地为群众获得政府信息提供方便,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及时通过网站等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执行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依法答复每一份公开申请;同时,加强对申请答复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提高答复质量。
三是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加强我局网站运行维护和内容建设工作,提升网站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