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5:51 来源: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6年,我局进一步推进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通过局官方网站全面公开、集中展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动态更新。同时,优化公开平台,提高信息公开效能,在继续以局官方网站为主要的主动公开载体的基础上,开通了“上海通信圈”官方微信,及时传递、发布相关行业管理动态并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在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包括:政策法规、业务通告、行业发展、管理动态、人员招聘、等各类信息共20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9条,报刊发布12次,政策解读信息5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1日至20161231日,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1项,同意公开的8项,重复申请的1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的15项,申请内容不明确要求补正申请的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二是工作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

  

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新媒体应用等方面的培训,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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