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5:5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实际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门户网站维护与管理力度。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针对我局网站的监测评估报告,通过认真梳理网站基本信息,明确网站组织管理,及时检查并整改了存在的问题,圆满完成本次网站整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漏洞及时进行了修复,并对网站的链接进行检查,逐一修复,保证链接畅通。同时,完成了本年度我局的网站备案工作。

  

(二)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网站栏目。2016年我局以网站为主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网站栏目设置,将原有办事指南栏目内容依据八要素标准进行了更新;充实了信息公开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0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各界对通信监管政务信息的需求,同时为业务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支撑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除了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外,我局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业信息,局领导、各业务处室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广大用户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宣传解释,真正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20条,广播电视媒体发布信息13篇,报刊发布信息12篇,署名文章2篇,涵盖了行业发展、工作动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其它应予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官方网站的互动性栏目优化不足、网站建设仍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丰富等问题。

  

2017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努力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充分利用互动性栏目与广大群众密切交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努力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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