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山西省通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我局在工信部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践行“两学一做”、坚持依法行政、改进作风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公开透明、公正便民为基本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行阳光政务、电子政务。
一是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协调职能,明确其他处室的配合责任,形成了政务公开“层层负责,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对门户网站进行再升级再改造,主动公开内设机构职能、领导分工、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开通与公众互动的网上调查等栏目;三是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力度。重大活动邀请省内外新闻媒体记者共同参与,接受媒体监督,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宣传了行业的正能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类型。我局在门户网站(www.sxca.gov.cn )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新闻专栏、机构设置、服务窗口、通信建设监管、电信市场监管、互联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政策法规、专题专栏、信息公开等。山西省通信建设网(www.sxtxjs.com)主要设立的公开栏目有:资讯中心、领导讲话、法律法规、资质资格、下载专区、在线咨询、标准规范、质量监督、行业规划、会员专区、信用档案、明星企业、专业委员会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站公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和山西省通信建设信息网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2.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微博注册名称为“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微信注册名称为“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和“山西通信业”。
3.新闻媒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省市电视台、省内各大报社以及人民邮电报、中国通信业杂志、通信世界杂志以及各大信息新闻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
4.公开栏(屏)及公开资料。在局办公大楼、办公场所政务公开栏公布办理业务须知等材料。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2017年,通过山西省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共发布356条信息,其中,工作动态126条;行业信息64条;公告公示26条;电信市场监管14条;互联网行业管理45条;政策法规2条;通信市场监管3条;专题专栏11条。2017年,共通过山西省通信建设信息网发布信息3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开380条,其中,微博200条;微信180条。此外,还发布了《山西省通信行业发展报告》《山西省互联网发展报告》及山西省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相关通报。
三、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建立健全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依据《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调整了“两单”,报部备案后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点公开监管执法信息,依法公开相关执法依据、程序和结果;三是发布建议提案答复。将省人大建议、省政协提案答复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范畴。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认真处理有关来话来信咨询,定时对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栏目中网友的提问进行答复,内容主要集中在电信资费、网站备案进度、小区宽带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7年,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主要体现在对门户网站的维护方面,费用约为5000元。2017年,山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要丰富,平台还需拓展,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和程序需进一步优化,与公众互动性不够深入。
2018年,我局将按照工信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将其作为我局一项基础性常态性工作认真抓实抓好。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内容,强化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三是加强政务网络平台管理,着力提高政务微博、微信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实际效用,加大公开频次和公开力度。四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定期梳理网站留言,及时答复公众。五是积极推动其他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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