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6 17: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及政策解读,及时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抓好门户网站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我局门户网站的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对照网站监测形成的报告指出的问题分别采取有效整改措施,保证网站正常运转。及时处理网民对网站问题的纠错信息,开设了“政府网站找错”栏目,本年度全部及时办结收到的纠错留言。二是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除了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外,我局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业信息,局领导、各业务处室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广大用户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宣传解释,真正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36条,广播电视媒体发布信息5篇,报刊发布信息7篇,署名文章1篇,涵盖了行业发展、工作动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其它应予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项,“属于不予公开范围”1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官方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丰富、工作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18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努力优化我局网站栏目设置,强化在线服务。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认真做好答复工作,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努力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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