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7:10 来源: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和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工办函[2018]526号)要求,现将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五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继续开展以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微信平台形式为辅助,及时公布各项政务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全年在通信管理局门户网站平台上,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87条,在通信管理局微信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218条,均实现全文电子化。相关网页、文件等摘要如下: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件, 其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7件,占信息公开的36.8%;不存在告知6件,占信息公开的31.6%;部分告知4件,占信息公开的21.1%;补正告知2件,占信息公开的10.5%。所有办理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均按期答复。

 

严格程序规定、严格时限要求、严格首问负责,做好这三个严格是办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前提和基础,高度的责任心是保障;我局制定了《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办理程序,做好办理过程的记录和跟踪,避免办理环节出现漏洞;做到对答复内容严格把关、遵循业务处室的办理意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答复。在办理每一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群策群力的工作作风,做好工作流程时限跟踪和办理痕迹记录,遵循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和领导的意见建议,答复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准确清晰。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但与公众需求相比还有差距,需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不断深化放管服工作。2019年,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努力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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