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8 17:17 来源: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 概述

 

2018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天津市通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通信监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一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三是完善信息公开保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局门户网站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通信行业的了解。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以局网站为依托,及时将各类群众密切关注的内容予以公开。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信息公开工作保持了良好的推进势头。2018年在网站上发布了《天津市通信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注重时效性的同时,严格把握信息发布的程序性和保密性审查。凡上网的信息都必须经过承办人、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和局保密管理员层层把关,未发生涉密信息上网事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在我局门户网站对2018年天津财政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天津财政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在人大审议批准后的20日内及时主动进行了公开。在网站公开各类信息426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文件16件,在网站其他栏目公开各类通知、公告、新闻等工作信息410条。公开内容中,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进行了公开,有效的维护和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项,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天津市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新期待相比,在主动公开的范围、信息的时效性、依申请公开处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2019年,我们将深入贯彻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立足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全局,推进5G建设、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发展。转变监管方式,促进信息消费、“互联网+”等行业健康快速融合发展和提质增效,强化互联网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以创新发展理念和市场、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加快“五公开”的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落实、促进规范和促进服务的积极作用,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加准确、及时、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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