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0 17:02 来源: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上海市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我局认真贯彻修订后的《条例》,切实做好新旧条例在日常工作中的衔接,及时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订并在官网更新发布。我局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继续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以局官方网站为主动公开的主要载体,同时利用其他多种途径,及时发布行业管理动态和各类行业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属性为主动公开文件

177

177

1909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减1

126946

行政处罚

30

无增减

11

行政强制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无增减

135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无增减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4

33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3

2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1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政府信息主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提升依法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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