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0:25 来源: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推进重点领域以及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升级,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20年共回复群众留言3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属性为主动公开文件

13

13

37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0

6669

行政处罚

3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2

0

6

14

0

0

0

0

0

2

0

1

1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有待拓展,平台建设与管理有待提升。2021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不足之处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改进工作:


(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范围。继续抓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时效,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建立多元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平台作用,更多的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与手段,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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