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09: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0年度,我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通信监管工作,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着重抓好制度建设、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年我局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平台宣传民政和服务群众的窗口功能。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2020年度除了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外,我局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业信息,局领导、各业务处室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对广大用户提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了宣传解释,真正做到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本局网站上及时发布概况类信息230条,政府动态信息52条,接受广播电视媒体专访2次,涵盖了行业发展、工作动态、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监管以及其它应予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次,已全部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力量还比较薄弱,没有配备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五是工作手段较为单一,暂未开设其他新媒体平台,在信息公开触达公众方面的有效性还略显不足。


在2021年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对上述不足作出以下改进:一是深化认识,加强公开意识。我局将更加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二是强化管理,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落实让人民群众监督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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