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4:47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现发布《新疆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通信管理信息,提高通信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2年,新疆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强化措施,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促进社会各界对通信管理工作的了解。


2022年,新疆通信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订阅号,发布新疆通信管理局机构职责、内设机构、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发布通知公告22条、政策文件29份、工作动态49条、权责清单各1份、行业数据4次,新疆通信管理局及下属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2个、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2个。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向好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件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多样;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一是抓好载体建设,创新公开形式。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开及时、准确,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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