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新疆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的关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不断强化措施,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通信管理信息的权利,有效促进了社会各界对通信管理工作的了解,切实提高了通信监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40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1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1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79 | 3 | 11 | 93 | 2 | 2 | 3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精准度不够;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多样;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一是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提升信息公开精准度。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公开及时、准确,做到民有所护、我有所应,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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