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广西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监管与安全各项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实践,发挥政务公开对促进行业发展、优化政务服务、强化行业监管的支撑保障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全面规范。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坚持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要求,及时在局官方网站各专栏更新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涵盖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能、政务服务办事流程、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年度成效亮点及特色经验做法等核心事项;主动公开《广西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以及通知、通报、公告、公示、项目验收明细等业务类文件;依法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2025年部门预算等财政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公开渠道多元高效。持续巩固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核心平台作用,加强日常运营维护与内容更新管理,同时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矩阵,拓宽政务公开与政策宣传渠道。2025年,局门户网站通过工作动态、行业动态、政策文件等重点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66件;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保持常态化高频次发布,及时精准传递行业政策解读、重点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此外,依托“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契机,借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人民邮电》报、《广西日报》等部省级权威媒体平台,同步发布行业重要政策文件与核心工作成果,有效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与行业影响力,提升公众对信息通信行业发展的认知度与获得感。
(三)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程序与要求,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承接上年结转申请1件,所有申请均纳入规范化管理流程。建立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工作机制,对收到的申请及时完成登记备案与合规性审核,在法定时限内按照规范格式予以答复。坚持精准回应原则,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慎分析研判,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向申请人充分说明理由,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合法合规、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8185(互联网信息服务:27675,电信网码号:470,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4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0.24(其中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15.92万元,码号资源占用费176.4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4 | 2 | 2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1 | 1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0 | 1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51 | 4 | 5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注:该表中单元格空白代表数值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9 | 0 | 0 | 0 | 79 | 0 | 0 | 0 | 0 | 0 | 3 | 0 | 0 | 0 | 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向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需加强,部分行业政策、统计数据等应公开信息的发布节奏与工作推进进度衔接不够紧密;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监管、用户权益保障等核心领域,信息披露的精细化、具体化程度欠缺,难以满足群众深度知晓需求;三是主动公开覆盖面有待拓展,对群众关切的5G应用、反诈科普、资费监管等多元信息响应不够全面,公开载体协同联动性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要求,一是健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流程,优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联动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行业发展规划、行政许可办理、通信服务监管等关键领域,细化披露内容与呈现形式;三是拓宽公开服务维度,针对性增加热点政策解读、便民服务指南等内容供给,畅通互动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度与认同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