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实验室废弃化学品安全预处理规范》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
如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9日—2026年11月4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010-68205261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