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作,有效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征求意见并迭代修改完善后,形成《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再次公开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2月3日前反馈。
联 系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
联系电话:010-6820622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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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邮编:100804),请在信封上注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附件:1.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线电管理暂行办法(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稿).pdf
2.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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