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部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包含132个拒不按照规定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的电信网码号、78个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电信网码号、124个主动申请退回的电信网码号。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8月3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公示期满后,我部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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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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