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 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准予许可延续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通告(2022年第一批)
发文字号:工信部信发函〔2022〕86号
成文日期:2022-04-13
发布日期:2022-04-29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分 类:软件和信息技术
工信部信发函〔2022〕86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条等规定,经审查,决定准予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等3家机构申请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延续,《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变更信息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