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黄晓冰:
你向我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部依法审理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信复决字〔2022〕第455号),并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向你邮寄送达,但该文件因无法送达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信复决字〔2022〕第455号)。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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