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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通讯信息诈骗 一场“人民名义”的保卫战

发布时间:2017-08-29 10:48   文章来源:通信世界网

今年7月,备受瞩目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受到了正义的审判。透过此案,我们看到,在违法犯罪分子实施“精准”通讯信息诈骗的背后,是公民个人信息被大量非法泄露的严峻事实。事实上,“徐玉玉案”只是通讯信息诈骗的典型案件之一,近几年,通讯信息诈骗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只不过大多数当事人因为被骗金额不大、追偿成本高等原因,没有报案。由此可见,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而一定要有长期抓、抓长期、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和决心,通过持续不断的防范打击,最大程度避免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全方位联动打击防范通讯信息诈骗取得阶段性进展

对于近年来通讯信息诈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日益猖獗的现象,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采取综合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切实遏制通讯信息诈骗犯罪蔓延趋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0156月,国务院批准建立了由公安部、工信部、中宣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2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国打击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截至目前,部际联席会议已召开3次,并于201511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央领导重要批示精神,2016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20157月以来,工信部先后印发《综合治理不良网络信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持续作出安排部署,动员信息通信业围绕电话用户实名制管理、移动转售企业管理、重点电信业务规范管理、网络改号整治、技术手段建设等重点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关键环节,严堵行业漏洞,坚决打赢治理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攻坚战,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开展专项防范打击、加大执法严惩力度等一系列举措,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首先,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法治保障得到加强。20176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网络运营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个人信息的删除权和更正权,禁止非法获取、买卖、提供个人信息,侵犯个人信息权利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2017315日通过的《民法总则》写入了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先后制定发布《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及有关法律适用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有效降低了电信诈骗的入罪门槛。其次,全国诈骗电话技术防范体系初步建成,圆满完成国际以及31个省级诈骗电话防范系统建设。系统上线以来,已累计处置涉嫌诈骗电话呼叫近1.16亿次,通过与公安机关联动,及时劝阻受害客户2.2万余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80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最后,诈骗电话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目前,防范打击通信诈骗群防群治、社会共治的格局初步形成。公安部门通报的涉案电话号码数量逐月大幅下降,12321举报受理中心接报的诈骗电话举报数量也呈现整体持续下降趋势。

形势依然严峻  防范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虽然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必须清醒地看到,通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综合防范治理还存在一定漏洞,防范打击治理工作任重道远。

首先,通信网络诈骗突出,国际化趋势愈发明显。据2017中国互联网大会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论坛透露,目前电话诈骗案件有所下降的同时,网络诈骗却出现新态势,占全部诈骗案件的比例在某些地区已高达80%以上。同时,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增强,通信网络诈骗有向国际发展的趋势,呈现出全球化特点,犯罪分子跨境作案,空间跨度大,追查线索难,给破案追赃带来很大困难。

其次,通讯信息诈骗攻防对抗突出。随着防范打击治理力度的加大,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手段也不断“进化”,日趋专业化、智能化、科技化,违法犯罪手法不断“花样翻新”,欺骗性、针对性更强,令人防不胜防,致使很多人被骗后竞毫不知情。同时,地域性职业犯罪突出,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分工明确的地下“黑产业链”。比如,河北省丰宁县主要冒充黑社会诈骗,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主要从事网络购物诈骗,江西省余干县主要从事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主要从事PS图片敲诈,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主要假冒熟人和领导诈骗,广西自治区宾阳县主要假冒QQ好友诈骗,海南省儋州市主要从事机票改签诈骗。“黑产业链”的不断完善,无疑加大了公安机关办案难度。

再次,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突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和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的持续升温,各种APP盛行,网民将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放到了互联网上,日常生活日趋数字化。我们在享受信息技术带来的便捷的同时,若个人信息被泄露并被非法利用,就会危及到个人的财产、声誉甚至生命。统计显示,7成左右的网民有过个人身份信息和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的遭遇,“徐玉玉案”的主犯正是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获取包括徐玉玉在内的高考学生信息,才实现了“精准诈骗”。事实上,几乎所有的通讯信息诈骗都是建立在大量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之上。因此,要根治通讯信息诈骗,必须得从源头上保护好个人信息。

为个人信息保护构筑严密的“防火墙”

展望未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将长期处于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对通讯信息诈骗的打击与预防,要始终坚持从制度到行动都必须“精准化”,让诈骗分子如过街老鼠,以“人民的名义”打一场打击防范通讯信息诈骗“保卫战”。

第一,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保护个人信息是有效防范和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已正式写入《民法总则》《网络安全法》,但为了对根治个人信息泄露提供法律依据,建议出台一部权威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内涵外延、范围、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对个人信息搜集处理和应用等行为,依法打击泄露个人信息行为。

第二,创新治理,齐抓共管,形成防范打击合力。进一步创新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方式方法,重点聚焦“观念创新、手段创新、管理创新和网络创新”,要以网治网,网络的问题要善于用网络思维和网络办法来解决。坚持协同治理,明确责任,健全机制,进一步完善主体协同、技术协同、处置协同和社会协同。进一步加大部门联动、警企合作力度,各成员单位、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和联动,积极投身打击治理工作,降低中间处理环节和时间,加大执法力度,冒头一个打一个,坚决给予诈骗行为以沉重打击。信息通信业要进一步做好行业组织保障、源头治理和技术手段支撑,继续推进电话和互联网用户实名制,增加犯罪分子的成本,减少诈骗犯罪途径,降低跟踪溯源的难度,从而有利于公安机关快速侦破诈骗案件,减少受害人的损失。12321举报中心要继续履行好促进社会监督、支撑行业监管的重要使命,在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提升用户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的根本之策,相关部门应在全社会普及网络安全意识教育,逐步提高公众对网络安全威胁的敏感性,并使公众有能力处理比较普遍的网络安全事件。企业则应积极推广好的安全技术和安全产品,让其切实服务于广大网民的日常生活。此外,在打击防范通讯信息诈骗的同时,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失信名单和惩戒制度,将因通讯信息诈骗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个人或单位列入“不良名单”。被列入“不良名单”后,一年内未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移出“不良名单”;三年内再次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列入“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要重点跟踪、重点防范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