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通报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对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发布时间:2016-02-04 16:24 文章来源:网络安全管理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网安函〔2015〕601号,以下简称601号文)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将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推向纵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材料、现场质询、现场拨测等形式,对各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各集团公司)北京市公司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在重点电信业务管理、技术手段建设,特别是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专项检查有关情报的通报》,通报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要求各级基础电信企业瞄准601号文确定的各项任务与目标,聚焦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责任,不断提升源头监管能力和防范打击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正常通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严肃整改。各集团公司要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各级公司深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方案并尽快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抓紧健全全要素、全覆盖的重点电信业务管理制度规范,确保每项业务有培训、有检查、有考核、有追责,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提高内控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集团公司要全面对照601号文,按照“瞄准目标、聚焦问题、落实责任”总要求,制定专门检查方案,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尽快全面完成对各省级公司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同时,要抓紧健全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针对重点电信业务、关键业务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各级企业经常性开展深入自查与整改,各集团公司要定期开展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聚焦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考核追责。各集团公司要充分发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领导小组组长要对重点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亲自抓、亲自过问。要切实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将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工作纳入省级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考核的同时,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企业内部专项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各级公司严肃考核问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部门和人员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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