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挖断通信光缆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01-11 15:11  来源: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案件名称:关于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作业时挖断通信光缆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琼通信〔2020〕罚决(7)号

处罚企业名称: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处罚企业负责人:张小龙

被处罚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5730875884

处罚事由:海南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和会展楼南面广场地下车库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时,将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位于国兴大道与五指山南路交叉口西侧的1条144芯通信光缆挖断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销售未取得进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的;(二)非法阻止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三)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的”。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万元整(¥30000元)。

作出处罚的行政执法单位名称: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日期:2020年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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