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对象:陈杰姝、罗萍、雷小奇、何明洁、任媛、江南、刘毅、姜琳琳、向军、张懿旻、周勇
案件事由: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三)评标出现重大疏漏或者错误。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核实后将暂停其参加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的资格6个月
处罚决定:暂停参加资格审查和评标活动的资格6个月
执法主体: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2年5月9日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邮编: 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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