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150MHz和400MHz频段对讲机频率使用管理和设备技术要求
有关事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17 20:01 来源:无线电管理局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对讲机的使用需求,促进对讲机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国家无线电办公室)于近日印发了《国家无线电办公室关于150MHz和400MHz频段对讲机频率使用管理和设备技术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无办〔2025〕1号,以下简称《通知》)。


为更好地理解和落实《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当前,对讲机被广泛应用于公共安全、应急救灾、安全生产、公共事业、商业运营等领域的通信和指挥调度。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先后制定了水上对讲机、公众对讲机、专用对讲机等相关管理文件,推动了我国对讲机的应用发展,在服务社会治理、行业管理和公众通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对讲机的技术进步,国产品牌快速崛起,产业日益壮大。


随着无线电技术发展,原有管理文件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等有关要求,也不适应对讲机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加强政策引导、优化产业格局,推动对讲机“模转数”进程、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更好满足各行业部门和个人用户对对讲机的差异化使用需求,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立足全局性、系统性、长远性的管理和发展需要,制定本《通知》。


二、《通知》制定过程中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研究国内外管理政策。系统梳理我国现行对讲机无线电管理规定,持续跟进国际电信联盟相关规则研究,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讲机管理政策。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向相关单位发放对讲机使用情况调研问卷,多次赴对讲机产业聚集地开展产业调研,听取相关使用部门、行业协会、设备生产制造企业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组织测试验证。对专用对讲机和公众对讲机的发射功率等射频技术指标进行了测试验证,支撑设备技术要求的制定。


四是广泛征求意见。向国务院相关部门、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行业协会、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通知》共22条,明确了不同类型对讲机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无线电干扰保护等事宜。


一是根据对讲机应用场景和使用对象,分为专用对讲机、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和水上对讲机四种类型。


二是规划专用对讲机频率供相关部门使用,规划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频率供个人、家庭、团体、部分商业用户或无需干扰保护的单位使用,规划水上对讲机频率供交通运输、渔业、海洋系统(行业)等部门使用。


三是规范对讲机管理尺度,采用许可、简化许可、免许可等多种模式。即专用对讲机和水上对讲机应取得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共用对讲机仅需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公众对讲机免频率使用许可和无线电台执照。


四是要求生产企业在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机身显著位置醒目标识“共用对讲机”“公众对讲机”,且不得具备调谐到专用对讲机、水上对讲机和业余电台频段的能力。


五是规范各类对讲机技术体制、发射功率、频率容限、杂散发射等技术要求。


四、《通知》什么时间施行?


《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由于对讲机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统筹考虑各地频率使用规划调整和产业实现能力,为对讲机无线电频率使用、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预留过渡期,同时明确已获得许可的对讲机台(站)经批准可以延续使用到设备报废为止,以便产业界和用户做好调整前后的准备和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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