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标  题: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 第10号

成文日期:2019-03-11

发布日期:2019-03-13

发布机构:装备工业司

分  类:汽车工业行业管理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

发布时间:2019-03-13 15:32 来源:装备工业司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二十三批)

   2.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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