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5:46 来源:江西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联系人:周文池,联系方式:0791-86757789

  

一、概述

  

2016年,我局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及时发布与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事项。一是在局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信息和行政许可系统链接。二是加强行业信息发布,及时公布电信服务质量、统计月报、网络安全通报、码号资源审批情况。三是公布《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责任情况》,理清行政职权,规范行政权力工作流程。

  

(二)拓宽公开渠道。

  

充分发挥局网站、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江西通信科技》杂志、12300申诉受理中心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的积极作用,结合电视广播电台等媒体,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覆盖面的扩大。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对复杂疑难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研究会商,着力协调处理好涉及热点、重点领域、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主动通过局网站等渠道公开信息,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创造透明环境。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条。按发布方式划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96条,其中局领导分工1条,法规文件18条,工作动态65条,人事信息13条;网站共发布规范性文件、政策、统计数据、办理结果120余条;积极向《人民邮电报》、《江西日报》、《风范》、《当代江西》、工信部及省内网站投稿45篇(条);在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开行政处罚信息6条。为适应公众对通信服务质量不断关注的需要,我局坚持政府信息静态公开与动态公开相结合、单向公开与互动公开相结合,拓展公开途径,加强行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2016年,通过答复申诉咨询、网上互动、在线访谈等,开展各种政策解读和回应公众咨询或申诉达3417余次(条)。其中,通过12300申诉热线,答复电信用户申诉、咨询3405条。参加江西人民广播电台以“整治电信行业不明扣费”为主题的《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回复反馈听众有关行风纠风目标、手机实名制、手机恶意吸费、不明扣费等问题12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1日到20161231日,江西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项,“申请信息不存在数3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主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条例》以及部、省相关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17年,我局将针对上述问题,从以下方面入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部、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大力推动“互联网+政务”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通信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性信息和相关重要信息的发布,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增强通信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努力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在公开平台、工作流程、源头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尤其是探索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和质量要求,尽力满足申请人对特殊信息的需求。

  

三是加强工作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和政策学习教育力度,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调动干部职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电脑版网站 阳光小信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地址:中国北京西长安街13号邮编: 100804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标识码:bm07000001

京ICP备04000001号-2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0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