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5:53 来源: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等共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11日至20161231日。

  

一、概述

  

2016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吉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继续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完善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由局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具体负责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定期更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升级我局通信监管综合业务处理平台的作用,除将行政许可信息、备案信息、资费信息等直接与局网站链接,实时更新信息内容,满足电信用户、电信企业的政府信息需求外,进一步加强工作动态栏目的更新速度,确保公民、组织可以在局网站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开展情况。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需求,并按时限答复申请人。对于申请公开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征求相关企业意见。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和保密机制。认真落实局网站、局政务微博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查流程、公开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同时,对增加局网站信息发布保密提醒功能,发布前系统自动就发布信息是否涉密向发布人员进行提醒,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的发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以下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

  

全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信338局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条。

  

(二)通过新闻媒体发布

  

积极向《吉林日报》、《人民邮电报》等报刊杂志投稿,全年共发稿15篇;《吉林日报》发布公告、通告3次;接受吉林电视台采访3次。

  

(三)通过编写情况通报发布

  

全年编写《吉林省通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12期;编写《吉林省互联网网络安全情况月度通报》12期,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为企业提供运行发展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11日到20161231日,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项,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10项,“属于不与公开范围”1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信息不存在”4项,“申请内容不明确”5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

  

一是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对《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的学习。进一步加强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部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缩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公众的需求之间的距离,确保权力在阳光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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