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通信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24-01-30 13:10 来源:贵州省通信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州省通信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结合自身职能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严格对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核,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8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5.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8

0

0

0

1

0

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85

0

0

0

0

0

8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者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9

0

0

0

0

0

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


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积极改进:


(一)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二)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我局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查,并结合其职责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加强调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充实公开内容,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


(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我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实现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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